福建省对外发布《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》
福建省全文对外发布《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》
日前,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全文对外发布《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》,确定重点开发东山岛、大嶝岛、小嶝岛等22个有居民海岛,优化开发厦门岛、鼓浪屿、湄洲岛等3个有居民海岛。此外,规划将适度开发532个无居民海岛,并就如何成为“岛主”作了规定。
我省所管辖海域内的2204个海岛都纳入规划,其中有居民海岛90个,无居民海岛2114个。
根据规划,2011—2015年将开展近岸的海岛陆生物种调查和登记。2011年,我省规划实施340个海岛立碑,而2012—2015年将实施660个海岛立碑,根据具体方案,我省将完成对这些海岛名称标志的制作、设置及管理和维护,并建设海岛名称标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。
在90个有居民海岛中,将重点开发东山岛、大嶝岛、小嶝岛等22个海岛,优化开发厦门岛、鼓浪屿、湄洲岛3个海岛;乌礁洲、黄瓜屿、浮鹰岛等67个海岛为一般开发类海岛,以保护为主,适度开发为辅。
在2114个无居民海岛中,340个为特殊保护类海岛,其中东沙岛、牛山岛、东碇岛等12个海岛为领海基点岛,将禁止在基点岛实施开发利用活动。